网站备案信息不是办完就固定。域名换了一个、负责人离职、公司注销、站点关停,公安备案都要同步处理。多数人卡在这一步:不知道该走变更还是注销,也不知道多少天内必须办完。下面按 4 种情形拆开说。
先分清:变更还是注销
| 情形 | 处理方式 | 时限 | 审核时长 |
|---|---|---|---|
| 域名、网站名称、IP 变化 | 变更备案 | 变化起 30 日内 | 1-7 个工作日 |
| 网站负责人、联系方式变化 | 变更备案 | 变化起 30 日内 | 3-7 个工作日 |
| 单位名称、法人、证件号变化 | 主体变更(部分需注销重办) | 变化起 30 日内 | 7-15 个工作日 |
| 网站永久关停、主体注销 | 注销备案 | 停网起 30 日内 | 3-10 个工作日 |
变更备案:4 步走完
- 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(beian.mps.gov.cn),用原备案账号进入「我的备案」。
- 找到对应网站点「变更」,只改需要改的字段,其余保持原样,避免全量重填导致退回。
- 按变动项补材料:域名证书、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、现场或手持照;单位变更另附营业执照。
- 提交后等属地公安机关审核,多数地区 1-7 个工作日出结果,被退回的按意见在 5 日内补正。
注销备案:这 3 种情况必须办
- 网站已下线且不再恢复:域名到期不续、服务器已释放。
- 主体资格灭失:营业执照已注销,备案主体无法继续承担安全责任。
- 域名已转让:新持有人需用自己的主体重新备案,原备案不能沿用。
注销同样在平台内提交,公安机关核对无未处置安全事件后通过。注销生效后备案号作废,网站底部的编号和图标要一并删掉,否则抽查时会被认定为信息不实。
时限与处罚标准
- 变更: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。
- 注销:网站停止联网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。
- 逾期未办:依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,责令限期改正并警告;限期内未改正的,对直接责任人并处 5000 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 15000 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可并处 6 个月以内停机整顿。
- 费用:变更与注销本身不收费,官方渠道办理零成本。
3 条常见误区
- 以为 ICP 备案变更后公安备案会自动同步。两套系统独立,ICP 侧办完,公安侧必须单独提交一次。
- 先换域名用着,等被抽查通知再补变更。法律要求的是 30 日内主动提交,逾期即属违规。
- 网站关了就不管。未注销的备案信息仍在公安系统中,后续安全事件会追溯到原负责人名下。
